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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守护一江碧水 推动河长制“有能有效”
时间: 2023-02-16 21:32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近日,绥宁县巫水河县城段成功获评2022年度湖南省“美丽河湖”。这是我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后取得的又一佳绩。

绥宁生态优良,注重保护的传统由来已久。历史上治水管水的事例,在《绥宁县志》等文献资料中均有记载。比如,明嘉靖时期知县高应冕这样描绘“绥宁十景”之一的蓝溪霁雪:迢迢远岫拖银练,点点尖峰露白鸥。玉树冻凝云影净,素屏寒结日光浮。明万历年间,知县秦任刘主持疏浚西河成功,后人为褒扬他治河功绩,在党坪横岩头莳竹水右岸崖壁上镌刻“秦公河”三字。可以说,丰富的水资源和秀美的河湖,是大自然给神奇绿洲绥宁的馈赠,也是无数在此工作、生活的人们共同守护、建设的结果。

特别是进入新时代,绥宁县大力发扬滴水穿石的奉献精神和干事创业精神,全力推进“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建设,实施诸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推进秀水水库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依托植树造林打造“青山绿水”

森林是地球之肺,被誉为“绿色水库”。每公顷森林可以涵养降水约1000立方米,1万公顷森林的蓄水量相当于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植树造林不仅可以涵养水源,还能改善环境,青山就成为了绿之源、水之母。

绥宁县着眼整体,把治水与造林等有机结合,持续开展绿色拓展行动,完成高速、国省道和景区旅游公路沿线绿色通道建设,加快秀美村庄建设,成功创建“湖南省森林城市”;加快林业碳汇开发进程,加强黄桑国家自然保护区和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提升植被和森林覆盖率,给山地“穿衣戴帽”,为河流“正本清源”,用青山涵养绿水,让青山永驻、绿水长流、河湖常清。

通过“大小”齐抓推动“治水管水”

绥宁县办好两件“小事”:立好河长制公示牌,做好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常抓五件“大事”:坚持涉河问题立行立改,突出整改效果的源头化、长效化、制度化、法治化。

2022年,绥宁县河长办接到省市级交办问题6项,县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交办13个,乡镇级河长发现问题56个,河长办接到10起群众举报电话。

针对省市级交办问题,绥宁县河长办全部实行“一单四制”台账管理,按期销号。

我县抓严制度落实,利用“一村一辅警”平台不断完善“一河一警长”机制,制定《“河湖长制”代表委员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落实巡河APP打卡制,村级河长采用纸质记录,在暑期中小学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和森林防火期间,河长、警长、代表、委员齐上阵,共同防范河道安全事故。

绥宁县开展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全民共治成效,在不同媒体报道河长制工作新闻稿件110余篇,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以“河长办+共青团+青年环保社会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共建形式,建立“河小青”行动中心,建设规范化河小青活动阵地。

同时,我县引导社会共治,在河道沿线设立禁捕退捕、环境爱护、关心河道管护宣传牌185块,各乡镇悬挂宣传横幅、播放河长制音频,对老百姓进行河长制知识普及,推送河长制工作宣传短信20万条。

我县落实常态化河道保洁,结合新农村建设,各乡镇把79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河道保洁,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清理,有人管理,基本上从岸上源头控制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状况。

为持续巩固河道治理成果,我县将河长制工作经费及河道保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力推进河库“四乱问题”整治,特别是对非法采砂实行“零容忍”,对“三无”船只进行管理,实现天然水域船只“四无”“四清”,有效遏制网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水资源环境的犯罪行为。

我县全力打造“智慧河湖+渔政”高位监控系统建设,投入使用一批高清摄像头,建设一批高位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全天候巡查,有效遏制河道涉水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清理转运,2022年,共清除垃圾600余吨,维护河道岸线350公里。

突出多措并举“显山露水”

绥宁县积极融入南山国家公园,加大森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着力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我县积极对接、启动碳汇交易试点工作,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同时,完善县城巫水河沿岸防洪景观工程建设,创建花园阁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快矿泉水的招商工作和开发建设,推进矿泉水产业化发展。办好中国户外健身休闲大会,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国家水上运动中心挂牌。

今日之绥宁,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大幕徐徐展开,“安全流畅、生态优美、人水和谐”的河库生态体系正在逐步构建,绥宁人民正在凭自己勤劳的双手谱写出美丽绥宁更加幸福的生活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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