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宁县李某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时间: 2023-09-27 16:35 来源:绥宁县信访局 【字体:
    绥宁县李某网上信访反映2022年疫情减免政府不作为,没有做到应减尽减,国家政策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区应减免6个月,绥宁县城从2022年11月2号发现本地疫情就封城至11月16号,却只给承租经营户3个月租金。经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核实,李某租赁的门面地处县城中心街,不属于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范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只符合低风险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的政策范围。经耐心解释相关政策,李某对文件政策的理解得到进一步深化,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并于2023年3月28日领取了2022疫情减免3个月门面租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