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教育局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工 作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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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教育局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根据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我县2022年度教育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为: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位至95%以上(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4030个,经全市统筹后调整为3711个)。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县教育局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我县累计完成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5050个,其中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3191个,公办学校内部挖潜和调减招生计划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859个,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完成率136.08%。当前,全县有义务教育在校生34284人,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33089人(含政府购买学位数),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1195人(不含政府购买学位数),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96.51%,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已累计投入资金2385.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415万元,省级投入755万元,县财政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完成投入1215.7万元。

二、主要经验做法

1.高位推进,责任层层压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的绥宁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同时,我县将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工作纳入了绥宁县“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县教育局制定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分管副县长多次到县教育局进行调度,将任务层层分解到股室到人。

2.开展调研全面摸清底数。局工作专班对全县民办学校在学生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办学意愿进行充分调研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宣讲。

3.多措并举,科学精准施策。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修订了《绥宁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停止审批新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府购买学位一批、缩减办学规模一批等多方式结合的办法,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制定了《绥宁县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工作方案》,与各民办学校签订了《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协议书》,进行差额购买学位。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招生办班计划的通知》,统筹全县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适当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标。

4.鼓励挖潜动员民办停办。县教育局在秋季开学前给部分公办学校配了桌、椅、床等设施设备,用以鼓励公办学校积极挖潜学位;经县教育局动员,绥宁县育英学校小学部、瓦屋塘镇红旗学校、唐家坊镇铭达小学于2022年秋季起停办。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信访压力仍然存在。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必然将减少民办义务教育学位,涉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利益调整、教师就业等问题易引发矛盾和舆情。

2.资金监管难度大。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政投入资金大,而各民办学校的收支情况基本上是采用微信、支付宝、打白条等形式,资金监管难度大。此外,还有个别民办学校认为我县民办义教育收费标准偏低,难以保证学校正常开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各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思想工作。

2.认真做好资料归档工作,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验收。

3.根据“购买学位直至这部分学生就读现有学段毕业”的要求,继续积极向上级和县财政争取资金,保障后续购买学位资金。

4.加强监督指导,防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后续招生反弹。

绥宁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育概况 二级事项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统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公开主体 绥宁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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