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通知公告
发改局党委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文件名称: 发改局党委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104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7-15 有效期: 长期

中共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1日至6月28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反馈了我局党委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等4个方面11个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就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抓好整改进行认真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贯彻真改、快改、改彻底的要求,达到以改促进目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其中已整改到位9个,阶段性完成1个,需长期整改1个,针对反馈问题共制定完善制度3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抓整改。为切实抓好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所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成立了4个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明确分管领导、相关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

(二)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为保证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一是局党委班子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照单全收认领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征求意见和建议,逐一对照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和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了县发改局巡察整改实施方案,从组织人员力量、确定整改措施、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工作和全局业务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达到以整促改的目的。

(三)扎实开展整改工作。4个整改工作专班根据问题清单问题具体表现,进行认真剖析,坚持问题导向、拉单挂账、明晰责任,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整改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着力从思想、作风、担当方面找差距,着力从体制、机制方面补短板,着力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动力,贯彻真改、快改、改彻底的要求,做到解决个性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解决点上的问题与解决面上的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整体提升。着眼长期效果,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持续整改,巩固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完善了《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加强局属二级机构及企业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调整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方案。上缴县纪委13名干部职工不规范差旅费20575.4元,违规报账办公用品费用29506元,上交县财政县军供站涉嫌虚拟交易套取资金25.25万元。对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追责:对上班不按时签到并未注明去向的三名干部职工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公开检讨;对履职不力的四名职工除在大会上公开检讨外,每人罚款1000元。局党委对一名工作人员因不正常上班影响恶劣被局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并责令辞职,一名工作人员因涉嫌酒驾被降低工作岗位等级。通过扎实整改,县发改局上下风清正气,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转变,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进一步完善。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问题表现:政治学习不深不实。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定位不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不明确,习惯以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代替党委中心组学习。2021年以来共开展8次中心组学习,8次出席签到人员均为全体干部职工。二是党委中心组学风不实。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涉嫌造假,个别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抄袭网络。2022年8月10日,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党委书记唐友柏主持并发言,但个人笔记显示其在县委开会。2022年6月22日,个别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出现“大力推进平安星沙建设”等内容。三是党委中心组学习效果不佳。学用结合不紧密。一些重要工作如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有制度但落实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

①扎实开展好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做到政治学习走深走实。

②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扎实制定班子学习方案。

③学用结合,提高党委班子的把控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管。

责任领导:唐友柏、彭均钟

责任股室:人秘股

人:马宏飞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通过重新定位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强化了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规范了发改局党委的理论学习。

通过对2022年6月22日个别班子成员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的发言材料出现抄袭进行批评后,严肃了学习纪律,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学习态度,党委班子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巡察整改,促进班子成员改变学习方法,创新学、结合本职工作学,提高了在实际工作中的把控能力和管理水平。《绥宁县2023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方案》的出台,强化了在招投标领域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监管。2023年11月3日的抽查情况反应良好,同时也进一步促进行业的规范管理。

2.问题表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一是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严格落实“四个纳入”要求。2022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网宣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宣传任务。2022年第二季度上级部门要求完成3篇上稿数,发改局实际投稿数1篇,上稿数0篇,在县直机关中排名倒数第2。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程。

加大网宣工作力度,加强网宣工作力量,明确1至2人党员干部为网宣工作责任人,确保有力量开展相应工作

责任领导:彭均钟

责任股室:人秘股

人:陈奉铭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会,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进一步强化了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心。

2023年1-9月我局向各媒体投稿次数明显提高,其中被中央、省、市级媒体采用了6篇。2024年1季度在国家级媒体上稿2篇,省级媒体上稿1篇。

3.问题表现: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明显。对堡子岭林场、绥宁县勘察设计院两家单位的重错码整改工作指导推进不力,导致我县在2022年全市信用体系考核中,重错码整改工作考核为0分。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有欠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监管不到位。对水口乡茶山村3组的俊宏种养专业合作社、和棚种养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申报资料审查把关不严,验收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两家合作社产业项目申报时间、地点、内容、帮扶协议等几乎一致的问题,致使俊宏合作社涉嫌违规获得扶持资金10万元。瓦屋塘镇福祥新区、红岩镇谢家村、武阳镇红旗坪三个安置点的宣传展示栏建好后一直未利用,未张贴任何资料。2022年县联席办已研究通过的修建红白喜事场所公共卫生间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

①一是压实部门责任。根据《2023年绥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效降低我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组织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判绥宁县建筑勘测设计院重错码事宜,确定责任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了解绥宁县建筑勘测设计院目前存在的困难及合理诉求,全力对接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安抚工作,力争11月22日前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绥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以工代赈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绥宁县湘西地区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从项目的申报、项目资金下达、项目公示、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都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要求,杜绝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问题。二是致函水口乡人民政府,要求配合俊宏合作社涉嫌违规获得扶持资金10万元问题。同时停拨和棚种养专业合作社10万元奖补资金是督促相关乡镇抓紧完成安置点宣传展示栏制作实施安置点红白喜事场所和公共卫生间。

责任领导:滕建新

责任股室:湘西地区开发股

人:黄东、袁辉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出台了2023年绥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更好地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现已完成堡子岭林场重错码注销工作,县建筑勘测设计院的重错码注销工作正在协助县住建局督办。根据邵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规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0.01%以内的不扣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符合考核要求。2023年绥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省排名第47名,全市第7名,被邵阳市评为优良。

规范了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管理措施,并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已按规定取消水口乡棚种养专业合作社10万元奖补资金名额,同时对项目审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强化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整改进度,各安置点基础设施补齐短板项目建设已完成,宣传栏内容均已完善,方便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

4.问题表现:一是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乏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监管不严。全县2022年重点项目66个,未实际性开工建设项目15个,已开工项目中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30%的15个。项目申报把关不严,部分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未全部用于项目主体建设,存在闲置资金的情况。县第一中学教学楼项目,总投资384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308万元,实际中标价格2031.8万元,闲置资金276.2万元。二是招投标领域指导协调不到位。项目资料把关审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绥宁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标段项目招投资料审核中,没有发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任公司招标公告和附件中,未特别注明本文件或公告只针对第三标段问题,予以审核通过。2022年以来,从未开展工业领域招投标等活动随机检查。三是人防工作衔接推进不够有力。2022年底,原县人防办职能和人员转隶到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对人防工作衔接推进不够,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滞后。全县应交控违拆违人防易地建设费289栋,实际缴纳29栋(户),仅占10%。

整改措施:

①一是全面梳理未开工项目的实际情况。二是狠抓项目储备、报建等前期工作,确保我县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三是严格按照《关于2023年度重点项目和重要前期项目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的要求,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度总评比”工作制度,推进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②主要把好项目申报关及项目实施关。在项目谋划阶段,县发改局对业主单位谋划的项目先行开展合规性审查,对符合专项规划支持的项目,要求业主单位提供项目可研报告,分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合理性审查,汇总构成项目投资总量;同时深入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实地检查,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可研审批及概算审批。严把项目实施关。省市投资计划下达后,指导业主单位做好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财政评审、招投标等项目开工前期工作,尤其是要求业主单位合理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要高于到位专项资金数。项目招标后,如中标金额高于到位专项资金的,由县财政适当予以配套;如中标金额低于到位专项资金的,由业主单位另行谋划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并督促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拉动效益,确保资金不滞留财政账户。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出台《绥宁县2023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绥发改〔2023〕7号),11月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二是加强招投标项目资料审把关。对绥宁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标段项目招投资料审核中,没有发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和附件中,未特别注明本文件或公告只针对第三标段问题,予以审核通过的问题”进行核实。三是建立招投标领域随机检查机制。梳理我局监管的公开招投标项目,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随机检查工作

一是加大衔接力度。10月底之前,向县委申请配备国动办专职副主任。二是加大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力度。实行领导包社区负责制,加强人防政策法规宣传,强化追缴力度。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多元化追缴违建存量房人防易地建设费。对拒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违建户,按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领导:唐中魁、刘青玲

责任股室: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股、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国防动员综合股

人:杨文胜、丰才文、黄志坚、苏黎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阶段性完成

整改成效:

通过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实行了“双月考核”制度,直插项目现场督查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进行通报,极大了项目建设的进程,2023年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速度较2022年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加强了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二是加大了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个,到位资金1.23亿元。申报2024年项目储备51个,总投资20.63亿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70亿元;专项债15个项目,总投资为23.62亿元,计划发行专项债券资金9.78亿元。

通过出台《关于开展工业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招投标领域的监管机制,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工作。

④坚持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找准问题症结,提升人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力完成违章建筑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问题表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清廉建设工作开展不实。工作安排重视不够、氛围不浓、创新不足。局党委对清廉建设主动思考不够,仅简单传达学习上级清廉建设文件精神,未能将清廉建设与本单位其他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二是执行县委“八条规定”不力执行上班纪律、请假制度不严,部分干部职工有上班迟到、不签到现象2023年5月15日,巡察组现场督查干部执行县委“八条规定”情况,发现6人未签到,且未注明去向,部分干部外出办事或下乡未及时履行报备和请假手续。三是对下属单位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2020年以来先后有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5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开除公职,2人被双开

整改措施:

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主体,把清廉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②严格执行县委“八条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作风,同时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粮食企业的监管。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内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责任领导:唐友柏、滕建新

责任股室:人秘股

人:马宏飞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狠抓机关清廉建设强化了全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心,规范了财务管理,大大提升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遵纪守法意识。

通过5.16整风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几位被点名批评的职工,上班纪律和工作责任心有明显改变,并对屡教不改的做出严肃处理,责令一人主动辞职。

《进一步加强局属二级机构及企业的管理制度》的出台,规范了下属单位的企业管理,对下属单位检查常态化和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了下属单位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尤其是粮食行业李熙储备库,从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通过整改后,有了一个质的改变。

6.问题表现: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严格一是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县发改局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活动开支无方案,办公用品和打印费报账无明细清单,发票内容与明细不符。2021年2月,蒋某某超标准报销2020年11月5-7日出差住宿费,且发票金额少于实报金额;2021年5月,无活动方案报销员干部到芷江抗战胜利纪念馆学习费用7608元;2021年2月4凭证,支付绥宁县开口笑超市办公费75521元,明细中含有29506元的打印纸和硒鼓,超出绥宁县开口笑超市经营范围,涉嫌虚开发票(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到位)二是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集中报销公务接待费用,超标准接待现象。2021年6月6凭证,集中报销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47次公务接待费4.6576万元,且有4次超接待标准。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资产未入固定资产专账和进行登记。2020年1月购置的打印机、交换机、路由器和监控设备等均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

加强和规范单位支出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单位资金管理水平。

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实行“谁接待超标谁负责”制度,坚决杜绝公务接待超标现象。定期半年结算一次公务接待费用。

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台账,有效防控资产活动风险,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责任领导:彭均钟

责任股室:人秘股

人:邓少国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通过对不合理报账的追缴和处理,在全局达到了警示作用,加强和规范单位支出管理提高单位资金管理水平,有效的强化单位风险防控机制

规范了公务接待标准,控制了陪餐人数,实行“谁接待超标谁负责”制度,杜绝了公务接待超标现象。

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全面清理,完善了资产台账,做到账户和实物清晰,有据可查,有效的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发生。

7.问题表现:对二级机构监管不严。局直属机构财贸幼儿园问题突出。一是体制机制理顺。财贸幼儿园是经县编办审批设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18日以后采取与私人合作方式进行办学。局党委未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所签订的《合作办园协议》权利义务不平等,致使该园管理混乱,成为完全由私人管理的“事业单位”。二是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隐患。幼儿园负债逐年增加,2020年12月负债30.542万元,2023年3月负债58.3414万元,增加27.7994万元;部分国有资产未入固定资产专账,未对国有固定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定幼儿园开支基本使用白条入账,未开设财政专户,由合作办学集资方审批所有日常开支,同时单位法人兼任单位会计。四是对财贸幼儿园扩建项目监管不严存在缺位现象。对项目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缺乏监管。项目资金拨付审核不严,未按合同约定超标准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且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的工程量未经过现场核量和确认,涉嫌虚报、多报。2023年5月31日经巡察组、发改局、幼儿园三方现场复核该项目存在虚报(电子显示屏、钢制楼梯等)、多报工程量(原混凝土拆除、围墙柱灯等)和更改材料单价(提高商品混凝土单价)的问题,第一期进度款申请资料超实际工程量约6万元。

整改措施:

完善财贸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贸幼儿园学习教育管理理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

②解除财贸幼儿园合作办学模式。一是发改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财贸幼儿园进行财务核对,在2024年元月底解除现有办学模式。二是组织编办、人社、教育、财政、审计、纪检、巡察办、发改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讨财贸幼儿园走向问题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财贸幼儿园国有资产流失。发改局组织县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财贸幼儿园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台帐。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管。发改局党委督促财贸幼儿园启用对公账户,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湖南省非税专用票据收取学杂费;坚持财务开支正式票据入账,杜绝使用白条入账

加强项目监管。成立项目管理领导专班,由彭均钟副局长负责,在原有班子基础上增加粮食储备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进行监管。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

责任领导:唐友柏、彭均钟

责任股室:粮食与物资储备股

人:苏进鑫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整改。

整改成效:

完善了合作办学模式,加强了贸幼儿园管理,稳定了财贸幼儿园工作人员情绪。财贸幼儿园与向世能签订了《合作办学补充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合同结束不能给该园产生任何债务,否则全部由向世能负责。

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全面清理,完善了资产台账,做到账户和实物清晰,有据可查,有效的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发生。

通过巡察整改,理顺了财贸幼儿园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

④发改局作为主管部门,加强对财贸幼儿园工程建设监管,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分,对工程结算实行监督把关,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前支付的,经核实后从后续结算款中予以扣除,规范了工程资金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问题表现: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存在党委会议而不决的现象。2021年1月6日,局党委会讨论原机械厂信访事件处理问题,因会前准备不足,酝酿不充分、研究不彻底、未形成决议。二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先发表倾向性意见。2020年12月15日,局党委研究讨论易地扶贫搬迁、深入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等工作时,主要领导率先表态。三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立项、招投标、价格审核批复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且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2022年12月21日关于绥宁县枫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只经过发文会签程序,即对外发文2022年共召开51次党委会,仅4次邀请驻纪检组参会

整改措施:

①加强民主决策制度执行力度,强党委的核心引领作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扎实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在人事、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的参加,确保民主决策制度执行落实不走偏。

责任领导:唐友柏、彭均钟

责任股室:人秘股

人:马宏飞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①通过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了民主决策制度执行力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扎实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明确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首先由议题分管领导阐述问题并发表意见,其他副职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党委书记发表本人意见,并结合大家的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确保民主决策制度执行落实不走偏。

通过枫香片区”资料不全事件,举一反三,严抓业务审批日常管理,加强业务审批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夯实工作执行力

9.问题表现: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党建基础薄弱。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局机关二支部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未填写票数,未填写支部员大会评议意见、党委审批意见。机关一支部没有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二是党建工作虚化。党务工作有关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走形式,发展党员不及时。2022年6月,县发改局党委未落实《关于开展党务工作有关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绥组通〔2022〕25号)文件要求,对两名非党部负责记录局党会议的问题未清查整改到位。机关支部2021年来未发展新党员。三是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局党委近三年党建工作计划与年终工作总结内容基本雷同。2021年、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除年份更改,“落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改为“落实党的十九六中全会”外,其余一字未改,且其中出现“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等表述,涉嫌抄袭。

整改措施:

①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工作。

②进一步明确党的领导地位,提升党的领导在各项工作开展和关键环节的重要引领作用加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年轻、有理想、有抱负的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杜绝形式主义的发生,扎实做好对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责任领导:唐友柏、彭均钟

责任股室:人秘股

人:马宏飞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①通过学习培训,加化了党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专业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今后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进一步规范了党务工作开展,突显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关键岗位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现象。同时制定了2024年绥宁县发改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鼓励年轻、有理想、有抱负的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23年有二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2024年已有一位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份子。

通过对巡察反馈的“近三年党建工作计划与年终工作总结内容基本雷同”情况的问题整改,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以点带面,杜绝形式主义,并严把审核关。出台了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材料的前期审核,尤其是对外宣传的视频、图片和稿件等材料,都要仔细审核、逐项判断,决不简单层层圈阅、轻易放过,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强化了各部门和领导的工作责任心

(四)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0.问题表现:持续深化市委涉粮专项巡察整改不够。一是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县属两家国有粮食控股公司和一家军粮供应站三家企业运行困难,基本处于停止运转状态。截至2023年3月,三家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都已停止缴纳,信访矛盾突出二是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困难、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现有的两家国有粮食控股公司,运转困难,日益亏损,人心不稳,存国有资产严重失的风险。三是粮食安主体责任未牢。粮库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消防设施不完善储备粮出入库检验未严格执行国家粮油检测的标准和要求。

整改措施:

成立解决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领导班子,局长唐友柏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彭均钟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化解。深入粮食企业调查研究,制定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粮食流通管理。一是提高消防意识,加大消防设施建设,在关键位置完善和增加消防设施。二是严格执行储备粮出入库按照国家粮油检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

责任领导:彭均钟

责任股室:粮食与物资储备股

人:苏进鑫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成立化解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一是继续深入落实市委涉粮专项巡察整改,二是对如何解决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进行调研,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全县国有粮食控股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摸清家底为后续全面化解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出台了《绥宁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绥宁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理顺了现阶段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对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开除一人、通报批评一人。同时在县粮食储备库配备了消防设施,增强职工消防意识,消除了储粮安全隐患,完善储备粮出入库检验制度。严格执行了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配备专业粮食质量检验工作人员,购置了粮食检测设备,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

11.问题表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2022年12月30日,县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绥审报〔2022)6号),反馈县军供站存在涉嫌以虚拟交易套取资金22.25万元的问题,并要求其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到位。截至3月28日巡察进驻,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局党委也未将该问题纳入本轮巡察未巡先内容

整改措施:2023年6月份,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县军供站将虚拟交易套取资金22.25万元上缴至县纪委监委,且县纪委监委已对法人向世能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案促改,开展粮食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粮食企业的财务监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彭均钟

责任股室:粮食与物资储备股

人:苏进鑫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2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1月20日止,已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通过巡察整改,追回违纪资金22.25万元,提高了县发改局廉政意识,进一步扛牢对所属二级机构纪检监管的主体职责。

发改局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局属二级机构及企业的管理制度》,加强局属二级机构及企业的财务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整了军粮供应站管理人员岗位,免去向世能军粮供应站站长委派事业编工作人员杨尚富同志兼任站长加强军粮供应站监管。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了军供站职工廉洁自律工作作风。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继续夯实党委班子的组织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学用结合,提高把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坚持标本兼治。做到解决个性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解决点上的问题与解决面上的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整体提升。着眼长期效果,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持续整改,巩固成效。

(三)坚持把专项巡察整改与加强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一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措施,努力形成加快绥宁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氛围。

                                                              中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2024年6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