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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2024〕19号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
通 报
各村支部、乡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1日至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河口苗族乡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1日,巡察组向河口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个方面15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乡党委进行巡察反馈后,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李锦铭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有巡察整改任务的部门负责通知认真学习反馈方案,对照反馈的问题分部门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及整改期限,做到谋划在前,科学安排。在整改推进过程中,乡党委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推进调度会,了解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和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针对问题和困难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个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完成。
经过前段时间的工作开展,我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以下3个方面的主要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巡察整改乡党委重点研究完善了《乡村干部管理制度》、《乡财务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审核管理制度》、《河口苗族乡关于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的实施方案》、《“四议两公开”监督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行文审批制度》、《河口苗族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星级院落”创建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制度,使我乡的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管人管事都能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巡察及整改期间挽回损失226171.9元。通过此轮巡察,全乡共挽回经济损失226171.9元,其中差旅费报销不规范990元,虚开发票资金9700元,重复领取津补贴1800元,违规使用领条报账59604.9元,财务支出发票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符7020元,套取项目工程款资金84400元,收缴企业上年拖欠村集体经济产业分红64000元。
三是对一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此轮巡察,乡党委共对9名村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套取工程项目资金,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的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总支副书记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因监管不力,导致工程项目多支付工程款的杨家寨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刘某某警示谈话;对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资料造假的彭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苑某某,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某,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村秘书贠某某集中开展警示谈话;对不听指挥、消极散漫的村干部杨某某、胡某某进行约谈。
截止2024年7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整改完成的15个,基本完成并需继续整改的0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需继续加大力度整改的1个,未完成的0个。2024年3月成立“回头看”专班,问题责任到各部门具体到人,再次认真整改到位。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卫生改厕未达标,清洁行动不彻底。2022年《河口苗族乡人民政府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目标要求:“2022年全乡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示范村(河口村)重点村(新团塘湾)达到100%”。截止目前,河口村卫生改厕普及率80%,新团村卫生改厕普及率50%左右,彭家村卫生改厕普及率不足50%。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河口苗族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星级院落”创建三年专项行动。对全乡农户卫生厕所(包括农户自建和政府改厕项目)在2023年9月20日以前完成摸排任务,正在整改的问题厕所按照改厕检查整改计划实施,未在整改的非卫生厕所纳入2024年改厕范围。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星级院落”创建活动,每个村都打造了1个“星级院落”,基本实现了鸡鸭圈养,柴草规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较以前有较大改善。对全乡所有农户的厕所开展了一轮地毯式的摸排,建立台账,录入了系统,对问题厕所进行了整改,对没有卫生厕所的农户纳入2024年的改造范围。目前,河口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新团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彭家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取得了整改实效,剩余的非卫生厕所将在今后持续改厕到位。
(2)没有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存在农田非粮化现象,复耕复种流于形式。万林湾杨某某、塘湾欧某某等22户共占用220.85亩耕地种植罗汉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对全乡农田非粮化现象进行再次摸底,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耕地抛荒治理的复耕复种情况进行摸底,要求必须按要求进行复耕复种,对22户种植罗汉果的农户严格按县农水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目前罗汉果架子都已拆除,还有部分耕地因水源不足、劳动力不够没有恢复种植。
(3)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缺位。乡党委未安排党政负责人分管社会保障工作,村未安排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社会保障协理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明确1名党政负责人分管社会保障工作,村里明确村书记、村主任担任社会保障协理员。
(4)是统战工作、国家安全等工作落实有差距。未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摆在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进行专题研究,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化解国家安全突出风险的次数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每年组织召开1次以上党委会分析研判化解国家安全突出风险。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面,2023年10月8日,乡党委召开了季度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加大了宣传力度,全乡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创建氛围进一步浓厚。在国家安全方面,按照上级的要求,9月25日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增强抵御渗透、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2.形式主义禁而不止,文风不实。
(1)存在照搬照抄现象。个别班子成员2020年、2021年述职述廉报告照搬照抄,引用数据、事例一字不改;个别班子成员2021年、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除分管工作有所变动外,其余均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8日,乡党委书记对述职述廉报告照抄照搬的班子成员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制定党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党政班子学习,由党建办和组织委员详细审核把关后,再报乡党委书记审核把关通过,主要审核是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是否存在照抄照搬现象。
(2)文件抄袭套用。部分文件未严肃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搞“拿来主义”,照抄其他单位内容,乡党委也未严格审核把关。如《关于调整<河口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原文出现“长铺子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且该文件同一年因人员异动进行调整重新发文,上述错误原样存在;《关于印发<河口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多次出现“制定并落实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字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举一反三,制定行文审批制度,行业部门行文须经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正式行文,重新调整《关于调整<河口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口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3)会议频次过多。如2022年10月,乡党委共召开会议19次,其中党政班子会议10次,乡村干部会议9次。10月26日与10月27日召开的两次党政班子研究同一事项。关于研究“五型机关”建设方案事宜,召开3次以上座谈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开会。精简会议数量,能统筹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以文件部署、电话通知的工作,不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无会日”和“无会周”制度。提高会议质量。通过会议审批制度,做到了会议统筹,能合并的就都进行了合并,减少了会议数量,提高了会议效率,能不开会的坚决不开会。
3.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
(1)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到位,2020年-2022年,乡党委未召开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党员干部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测试试卷未批改,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压紧压实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和主体报告制度,2023年10月23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再次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提高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2)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够。保密工作不规范,采用一间杂物室用作保密室,保密室的门保持敞开,未在使用后及时上锁;保密室内拖把、纸箱、横幅等杂物堆积,用一个木柜充当保密柜存放秘密文件盒。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乡保密工作人员学习保密制度,设立专用保密室和保密柜,专人保管,对全乡涉密部门和人员开展1次清查,包括涉密电脑和秘密文件的保管是否规范等。2023年9月14日,全体干部通过学习《保密法》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建立保密室,配备了保密柜,加强了秘密文件的保密力度,通过举一反三的排查,完善了保密措施,起到了很好的工作推动作用。
(3)野外用火监管不力。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全乡野外用火行为频发,仅4月26日,巡察组发现3起野外用火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明加强宣传,在森林防火期内,组建森林防火宣传车开展流动巡逻、利用村村响、小喇叭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召开全乡护林员会议,加强培训,要求他们按要求做好巡逻,建立巡逻台账,并上传巡逻图片,印发宣传资料,上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各村张贴宣传标语;2023年9月26日,组织护林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护林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履职能力得到了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意识得到了加强,在全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全乡2023年5月以来,没有发生野外用火行为。
(4)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不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全乡普遍存在房屋建筑施工使用竹制脚手架、不佩戴安全帽等不安全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2023年10月9日,组织村干部学习《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加强宣传,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院落会、村村响等方式宣传建筑施工安全,每月末与自然资源办对接、协作,对新建房屋建立台账,开展检查,加强监管。
提升了全乡乡村干部自建房安全管理意识,强化了居民对自建房安全管理认识和防范意识,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全乡自建房安全得到了保障。
(5)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严。违建整治成效不明显,未及时遏制违建增量。2021年11月16日,新团村村民李某某未经审批,在新团8组岩湾团里新建房屋,该地为基本农田,违建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村级田长、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监管能力。2023年7月乡执法大队已经对李某某未批经审批,私自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做了问话材料,也下发了处罚决定书,需缴纳罚款8300多元,现在执法大队正在处理之中。经乡自然资源办工作人员认为,缴纳罚款后,若能符合程序补办手续,就及时补办手续,同时,乡里将加强乱占耕地建房巡逻力度,并建立巡逻台账。
进一步提高了田长和网格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了监管,乡执法大队对李某某开展了执法,李某某缴纳了8300元的罚款金额,已办理好建筑许可证。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存在重复领取津补贴现象。
(1)河口乡四川雅中至江西南昌8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协调施工项目,干部刘某某重复领取项目津贴10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发生。
(2)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中,干部黄某重复领取项目津贴8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干部刘某某退还1000元、黄某某退还800元重复领取的项目津贴。通过刘某某和黄某某退还重复领取的项目津贴的警示学习,大家都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该领取的坚决不领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不做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工程项目领域管理不规范。
(1)随意指定项目承包人。乡党委没有经过招投标,直接将河口村老街及长河公路路灯项目承包给河口村支部副书记唐某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压实乡党委的责任,在以后组织实施的相关项目中,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开展招投标,严禁不走程序违规施工建设。组织全体村支两委干部及乡机关项目管理部门干部学习绥宁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修订印发《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2023年10月9日,通过学习《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全体村支两委干部和乡机关项目管理部门干部的职责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对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程序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以后的工程项目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对工程合同审核把关不严。河口苗族乡政府机关干部住房配套装修项目、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塑胶篮球场项目施工合同,均采用2021年1月1日起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办公室和乡内务建设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民法典》相关内容,提高业务能力,补齐干部住房配套装修项目和河口苗族乡塑胶篮球场项目补充合同。2023年9月26日,通过组织学习《民法典》,提高了乡项目管理监管部门对《民法典》中有关项目合同方面知识的业务水平,补齐了相关项目建设合同,确保了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同时,也为以后合同的审核把关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确保在以后的合同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办事。
(3)违规借支支付工程款。原乡政府综合改造项目工程款支付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绥政发〔2020〕1号文件执行。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未约定工程预付款,并向项目承包人借支工程款。2021年9月6日向某某向河口乡人民政府借支30万元用作工程预付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乡分管财务的领导、相关项目建设分管领导以及财政所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对照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工程款支付,严禁违规支付工程款,对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组织乡各部门负责人和财政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绥政发〔2020〕1号文件,提高业务水平,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核实预付的30万元工程预付款后期是否按要求做了财务处理。2023年9月14日,通过组织学习绥政发【2020】1号文件,提高了乡财务分管领导、相关项目建设分管领导以及财政工作人员对财务报账程序的把关意识和业务水平,坚决杜绝了违规借支支付工程款的现象。
(4)项目监管不严。乡党委对村级实施项目监管缺位,套取项目资金问题时有发生。2020年6月,河口村村支两委在移民整村推进项目亮化工程实施过程中,虚开“路灯安装”发票套取项目资金24400元,用于支付村里接待等方面开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项目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河口村相关责任人退还虚开发票套取的24400元路灯安装开支,对河口村村支两委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开展警示教育。
建立了相关的监管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追回了河口村虚开发票套取的24400元工程项目款,2023年10月9日,对这起典型案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给全乡其他村支两委成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6.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以来,乡党委购入的碎纸机、显示器、办公桌、文件柜等办公物资,未入固定资产核算,未进行有效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将2019年以来购入的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并进行登记,以后及时将购置的资产进行核算登记,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对2019年以前采购的固定资产也进行全面清查,看是否存在未进行有效登记的问题,如果发现有漏登的,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并进行有效登记。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乡本级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意识,确保我乡在以后的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登记中做到及时管理,不再出现不进行登记和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2)经费支出不规范。在工会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经费。2019年-2022年,退休职工节日费、退休干部吊唁金、村干部生病探望慰问金等非工会会员支出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7日,通过组织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提高了工会干部的思想意识,规范了工会经费的收支,确保工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3)涉嫌虚开发票报账。在绥宁县长铺镇蓉蓉商店开具2160元的打印纸发票,在绥宁县开口笑商行开具3600元的硒鼓发票,且两个商店的明细清单混合,涉嫌虚开假发票报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相关经手人退还虚开发票报账资金,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发票由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审核,一般干部的发票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报乡长审批,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4)财务报销把关不严。①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无明细清单,具体明细不清晰或明细清单无经手人签字。如2019年3月1号凭证显示,办公耗材3350元,无明细清单;2019年12月14号凭证显示,办公用品17196元,明细中仅笼统写“办公用品”。2019年12月15号凭证显示,广告宣传制作35480元,明细清单客户签名处无经手人签字。②使用领条报销,附件不全。如河口乡使用领条报销2018年度挖垃圾池填埋垃圾3000元、边贸市场建设一期奖补款10万元、垃圾清理11420元、党代会早中餐8710元等各类开支;河口乡支付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款合计金额3324467.35元,只有发票和结算表,没有合同、财政评审、招标等相关工程资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刘某某补齐2019年3月1号办公耗材3350元的明细清单;黄某重制2019年12月14日办公用品17196元的明细清单,并注明具体的采购用品;杨某某补签2019年12月15号广告宣传制作35480元明细清单中的(客户签名处)经手人签字;伍某补齐报销2018年度挖垃圾池填埋垃圾3000元的发票;周某某补齐报销河口边贸市场建设一期奖补款10万元的发票;唐某某补齐乡政府道路清扫、清运垃圾1000元的发票,陈某某补齐新团村二组陈旧垃圾清理1480元的发票,明某某补齐塘湾村垃圾清理整改费用1280元的发票,周某某补齐珠坳陈旧垃圾清理整改费用1000元的发票,储某某补齐竹舟江村垃圾清理整改费用3800元的发票;周某某补齐垃圾清理整改费用2300元的发票,李某某补齐垃圾清理整改费用1560元的发票;赵某某补齐2021年6月1号报销党代会早中餐8710元的发票;周某某补齐两笔河口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款(房建基础、饮水工程)3324467.35元中的合同、财政评审、招标等相关工程资料。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经手人必须要按相关的财务程序将附件和发票准备到位后,报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完成后,再报乡长进行审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到位。
提高了财政所工作人员和项目建设负责人人员的思想意识,在以后的财务报账中,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报账,确保程序合规,相关的附件齐全。
(5)支付程序不规范,存在资金风险漏洞。①将大额拆旧复垦资金支付给个人。如河口乡将拆旧复垦资金共4013022元,支付至国土所所长账上,说明中写明由其逐一打到农户账上,但缺少给农户打款的相关附件。②付大额补偿款无补偿协议。如付绥宁县雅中至南昌特高压输电工程河口乡段房屋拆迁补偿款80万元,没有补偿协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财政所规范支付程序,以后不能再出现将大额资金拨付给个人账户上的现象,找出给农户打款的相关附件,补齐或找到雅中至南昌特高压输电工程河口段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7.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
(1)议事记录本时间秩序混乱,随意添加、涂改、补造现象严重。如2021年9月5日,讨论“彭家村油茶抚育、竹林道、机耕道、花卉抚育、河堤修建”事项,其中“河堤修建”项目疑为后期添加,且除花卉苗圃抚育、油茶抚育两项目外,其余项目实施结果无公示记录;2022年5月27日,讨论“彭家村机耕道修建”事项,该项目决议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实施结果公示却记录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15日”;2022年7月17日,讨论“机耕道、彭家至岔冲路扩充、小李冲组道硬化、自来水修建、楠竹低改、花卉苗圃抚育追肥、王某某购买青山延期2年”等事项,其中“楠竹低改、花卉苗圃抚育追肥、王某某购买青山延期2年”等事项疑为后期添加,且疑似对党员、村民代表发言内容多处进行补造、添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9日,组织全乡村支两委干部开展“四议两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制定完善的“四议两公开”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分管领导、包村领导责任,建立民主决策执行制度,并组织全乡各村支部书记进行学习。对全乡各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是否存在彭家村类似或其他的问题。通过“四议两公开”业务的培训,各村对“四议两公开”的监督制度有了新的认识,并在思想上有了进一步的重视,都表示,会在以后的工作开展中,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压实了分管领导、包村领导的责任,对各自的村进行了自查,并督促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村支部书记表示,将在以后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末位表态制。
(2)民主决策执行不严。2022年8月6日,讨论“彭家至岔冲产业路”事项,涉及县财政资金526952元,彭家村党支部书记苑某某率先表态决定了承包方,其后村支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一律表决“同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0月24日,对彭家村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排查后,其他村有类似情况的也参照执行,确保以后不出现类似的问题。彭家村党支部书记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程序。
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
(1)村委“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彭家村固定资产管理既无实物登记台账,也无会计核算资料,村两委班子对全村资产去向不明,资源底数不清、资金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摸清全乡各村固定资产底子,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台账和会计核算资料,做到资源底数清楚、资金管理严格。召开了“三资”摸排清理会议,以村为会计账簿为依据对本村“三资”记性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如实在“三资”系统里进行登记,建立了“三资”电子台账。各村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三资”清查登记工作做到了村务更加公开透明、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有效到位。通过“三资”电子台账让村干部对本村“三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完善了“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了村集体货币资金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序。健全了“三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财务公开内容,强化财务公开监督。
(2)产业分红不能兑现。彭家村入股新五丰委托养猪基地股份有限公司40万元,约定每年分红3.2万元,三年来仅收到分红3.2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举一反三,对全乡的产业入股分红进行摸底,对没有分红到位的,坚决督促分红到位,彭家村新五丰委托养猪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分红到位,2023年10月24日,对养猪基地相关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以后的入股分红要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对全乡产业入股分红进行了全面摸底,做到了底子清楚,对自查出来的水车村没有及时分红的问题,也已经按合同追缴分红到位,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的意识和企业主的思想意识,他们也认识到了不及时分红的错误行为,表示以后一定会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分红到位。
9.“清廉乡村”建设不力。乡党委对村“清廉乡村”建设指导督导不够,宣传阵地氛围不浓。除了乡本级打造了清廉文化墙,村级仅打造了多逸寨村和河口村两个清廉文化宣传阵地,其他村的清廉文化阵地匮乏,没有“清廉乡村”建设相关资料,没有清廉文化宣传栏和标语,村干部不了解“清廉乡村”建设相关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乡党委及时调整乡“清廉单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联点领导每季度到所包村指导1次以上“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乡纪委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委员在10月中旬开展1次“清廉乡村”建设专题培训,同时,编辑一本清廉乡村建设相关内容的手册及相关文件资料,发放给村干部加强学习,加大清廉文化阵地的打造,各村要通过清廉文化宣传栏、标语等方式,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乡纪委下发工作提示,各村要按工作提示开展工作,并完善做好相关资料。2023年10月10日,调整了乡“清廉单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了乡党政班子成员对所包村开展“清廉乡村”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了指导。2023年9月26日,组织开展了“清廉乡村”建设专题培训,提高了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强化了宣传氛围,党员干部群众对“清廉乡村”建设内容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各村“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更加规范。
10.接访工作存在被动应付。“带板凳进村”活动开展被动,个别班子成员在接访的时候用心用情不够,在乡纪委督促下被动开展,很少主动到村开展公开接访活动。2022年只在9月份开展了1次全覆盖公开接访活动,其他季度以带件下访的形式开展,主动接访不够,接访面不宽,难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河口苗族乡关于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的实施方案》。各班子成员必须每月上报“带板凳进村”活动走访登记表,班子成员每季度要组织开展1次公开接访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班子成员要用心用情,不要抱有完成任务的心理,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并做好登记,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协调乡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确保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2023年10月8日,通过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河口苗族乡关于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的接访业务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提高,“带着板凳进村”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改变,每月按时上报了活动走访登记表,及时开展了公开接访活动;自巡察整改以来,每名班子成员都完成了带件下访要求,部分班子成员按完成了公开接访的要求,没完成的也在做计划按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公开接访活动,接访35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9个。
11.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存在以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代替党委会议,非党委班子成员列席党委会议时参与表决。2022年,人事分工、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干部处分等20余次应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的会议,以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代替。2022年1月10日研究黄某同志人事调整事宜、2022年2月27日及2月28日班子会议研究干部分工事宜、2022年3月15日研究评优评先等多次党委会议上,非党副乡长列席会议时参与表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8日,乡党委组织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在讨论研究党委工作时,非党委班子成员不参与党委会议表决。建立党委会议事制度,加强党建办和党政办工作人员的做会议记录业务培训。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2020年-2022年,仅办理8个行政执法案,且已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文书中,无立案审批人签字、无公章,涉嫌程序违法;行政执法大队无工作计划,日常执法巡查无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统筹安排,仅由执法大队临时决定,缺乏严肃性;执法大队编制6人,真正从事执法工作的只有2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文书等的业务培训,补齐2020年-2022年8个行政执法案件的相关文书,执法大队制定工作计划,日常执法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建立执法审批制度和审批表,加大执法工作人员力量,按三定方案配齐6名执法人员。
13.党建工作不严不实。
(1)未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乡党委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不够,2021、2022年度的年度党建工作、民主生活会的会前组织部署、村级组织生活会、双述双评、七一重大党组织活动等多项工作,均未进行安排研究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对重大党建活动和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发展党员时间逻辑混乱,前后矛盾。如党员何春连档案显示,党员大会决议其转正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党委会讨论何某某同志转正问题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2日,预备党员转正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的落款时间却为2020年9月2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审核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找到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和党委会讨论会议记录,并复印,由时任基层党建办负责人就预备党员转正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的落款时间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和党委会讨论何某某转正问题的时间之后作出情况说明材料。
(3)党组织阵地建设的作用和功能弱化。党务公开流于形式,党务公开栏形同虚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党员积分管理等板块在公示栏上全部空白,未有任何张贴公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党组织阵地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对党务公开栏的监督管理力度,各党组织按时进行党务公开,每月上传公示照片,基层党建办每月要组织1次党建检查,对工作不严不实的进行通报。
1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1)纪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彭家村支部书记苑某某在彭家村8组硬化工程中,不据实填写工程验收资料,套取工程款6万余元,乡纪委仅对苑某某做了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没有依规追缴违纪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乡纪委已于2023年6月6日,将彭家村套取的6万元工程款追缴到位。对彭家村支部书记苑某某违纪案的查处,对其他村的村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规范以后的工程项目建设和财务资金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2)村级纪检员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村级纪检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业务系统学习不足,水平不高,对自身作为村级纪检员的职责认识模糊,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杨家寨村在竹林道修建过程中,因村级纪检员监管不到位,导致杨家寨村民委员会多支付1.095万元竹林道修建资金给施工方,造成经济损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20日,组织村级纪检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履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自身监管作用,制作村级纪检员职责和相关业务手册,发放给村级纪检员,加强业务学习,乡纪委已于2023年4月28日将多支付的1.095万元追缴到位,于2022年12月8日对杨家寨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下一步将对杨家寨村纪检委员进行约谈,并对案例在全乡村干部中进行通报。
(3)村委核心职能履职不到位。2022年5月,彭家村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彭家村修建机耕道时,村支两委将矛盾纠纷和修路占用田地等事项全部推给组上解决,不愿担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9日,组织村干部开展思想教育学习,制定村干部管理办法,压实村干部责任,对出现这种履职不到位的彭家村村支两委班子集中约谈,同时,举一反三,发现其他村有类似现象的也一并进行约谈。
(四)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5.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存在反弹回潮。上轮巡察反馈的“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村组干部不听指挥,消极散漫”两个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差旅费报销单无住宿发票、租车票、审批表等附件,2021年2月1号凭证显示,沈某某报销差旅费7758元,无住宿费发票;2021年2月8号凭证显示,秦某某报销差旅费2010元,无租车费发票。2023年3月27日,乡干部在村干部工作群宣传办理老年证相关政策,白洋滩村副书记胡某某公开发表抵触言论;河口村书记杨某某,在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中不积极配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经手人必须要按相关的财务程序将附件和发票准备到位后,报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完成后,再报乡长进行审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到位。沈某某退还无住宿发票的费用720元,秦某某退还270元租车费;党委统一思想,完善出台村干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对村组干部不听指挥,消极散漫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胡某某、杨某某进行约谈,如发现屡教不改的,将坚决按程序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调整到位,确保对村组干部从严管理到位,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好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讲政治、有规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总结,建章立制。巡察整改并不是终点,虽然目前我乡的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绝大部分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但我们还是一刻也不能有所放松。下一步,我们要针对此次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乡的巡察反馈和巡察整改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好的借鉴。同时将继续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确保在以后的工作开展中,都能够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紧咬不放,清仓见底。目前,我乡还有“没有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完成,下一步,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注这个问题不放松,针对具体问题,积极组织研究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要积极跟踪整改进度,对出现的困难,要及时组织研究或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成,做到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三是加强监管,防止反弹。整改完成后,乡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乡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积极将责任扛在肩上,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将监督工作常态化,提高执行力,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有反弹苗头的问题,及时研究相关对策,确保问题不再发生,不再反弹,真正发挥出巡察这把利剑的作用,为全乡乡村振兴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中共河口苗族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