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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167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7-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7-30 有效期: 长期


我场因实施中央财政资金生态修复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现就项目实施采伐木材仅指杉条木,下同向社会各界发布木材招标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老板前来现场查看并投标竞价,价高者得。本次销售的木材按施工地点分三个区域进行招标,购买方既可以单独竞标购买一个区域的木材,也可以竞标全部三个区域的木材,现就招标竞价一事公告如下:

一、交货地点及投标底价:

1.和尚坳至癞子界山场木材为第一区域,提货地点为新建林道上,由我场采伐生产方负责装车,其中围径为810cm的杉条木底价    360    /立方米,围径为12cm 及以上的杉条木底价为700/立方米。

2.三板桥、两路口、独山、猫形山场木材等为第二区域,提货地点为新建林道上,由我场采伐生产方负责装车,其中围径为810cm的杉条木底价为360/立方米,围径为12cm及以上的杉条木底价为    710    /立方米。

3.梨子界、马蹄溪山场木材等为第三区域,提货地点为新建林道上,由我场采伐生产方负责装车,其中围径为810cm的杉条木底价为    360    /立方米,围径为12cm及以上杉条木底价为720/立方米。

以上价格只包括出山装车和木材款项的费用,因短途运输和集材坪卸车及集材坪场地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购买方自行承担。购买方中标后,无论行情涨跌均为固定价格。

二、检尺方式及销售数量核定:

双方在木材出山装车现场检尺,检尺标准为国标,检尺数量以我场检尺核定的数量为准。

三、款项收取方式:

先款后货,不赊账销售。

四、竞标押金:

有意向报名者请于2024年8月7日17点之前将竞标押金汇至我场账户,并注明为竞标押金,每个区域竞标押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中标后竞标押金转为合同定金,没有中标者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支付账户退回。

五、投标方式:

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规定的时间缴纳竞标押金后,凭汇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法人凭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24年88日上午10点在场部一楼会议室现场招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2元/立方米,价高者得。没有缴纳竞标押金不可以进入会议现场,更不可以竞价投标。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定《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木材销售合同》逾期不签定合同中标无效,竞标押金不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销售的木材均为山场提货,我场仅负责山场木材装车,因木材运输、销售涉及周边农户过路过境等问题我场均不承担任何  责任,协调和赔偿均由购买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2.我场现仅三工区三角塘一个集材坪无偿提供堆放我场销售的木材,因场地受限不能堆放的木材由购买方自行租赁场地堆放,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3.购买方装运木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驾驶员有相关资格证件,因木材运输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购买方自行承担和负责。

4.因我场需要在11月份完成该项目的后续施工,所有木材出山不得晚于2024年10月10日,因连续长时间下雨除外。

5.公职人员和失信人员不可以竞价投标。

6.其他事宜以《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木材销售合同》约定为准。

7.本次销售一个区域的木材为一个整体,无论数量多少和材质好坏,必须全部购买,不能仅购买该区域中的一部分

七、联系方式

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  

办公室电话:0739-7500057                   

                                        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

                              2024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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