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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
残疾人朋友:
你们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国家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您申领到残疾人证的时刻起,如您是低保对像中的三、四级残疾人,您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如您是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您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请您及时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方式在线提交申请。
一、补贴申报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政策衔接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补)、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四)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2024年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90元/月·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90元/月·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按月发放。
四、申报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一)已享受两项补贴且无变更项目的对象:不需提交申报材料。
(二)新增对象或已享受两项补贴有变更项目的对象:残疾人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3)残疾人证原件;(4)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还需携带低保证原件、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填写《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五、申请人任主动告知
申请人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或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被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残联、乡镇(街道)等任意机关主动告知。
(一)户籍地变更;
(二)残疾等级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
(三)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
(四)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
(五)领取补贴的残疾人死亡;
(六)其他应当告知的情形;
绥宁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