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育秧设施摸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中育秧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推进集中育秧农业设施建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严格验收。现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我县仅绥宁县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家申报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该设施类型为轻钢结构厂房+连栋薄膜大棚,总建面积为2858.64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458.64平方米和连栋薄膜大棚2400米,项目总投资额为79.228万元。2024年6月17日,绥宁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资料,结合现场核验、测量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各项实测值均达标,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服务面积达2000-3000亩补助上限不超过73万元),因此对绥宁县武阳镇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总额为23.7684万元。资金分两批拨付:
第一批:设施建成已核验后拨付80%,即19.01472万元。
第二批:根据服务育秧面积、设施管护情况拨付剩余20%,即4.75368万元。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