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设住房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设住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我县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奖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39-7611829
2.举报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举报受理地址:绥宁县绿洲大道29号(民族大酒店对面)农业农村局2楼202办公室。
4.举报需提供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详细地址、违法建房时间、占地面积、地类性质、建设现状等相关信息,并留下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
二、举报范围
我县范围非城镇规划区域内,未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新建、扩建、改建住房等行为。主要包括:
1.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 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 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 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 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 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 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 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元/条的奖励。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照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