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帮扶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规〔2025〕3号)及《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乡村振兴局联合现场调查和综合评审,绥宁县胜德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原材料不足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营,现将其退出乡村车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