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及三项费用情况公示
根据《社会保险法》要求,现对2025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费、工伤认定调查费(即“三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一、工伤保险基金
(一)收入:8,792,877.75元
1. 基金收入:8,782,723.64元
2. 利息收入:10,154.11元
(二)支出:7,051,062.20元
1.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6,817,938.20元
2. 三项费用支出:233,124.00元
(1)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23,369.20元
(2)工伤预防费支出:181,842.00元
(3)工伤认定调查费支出:27,912.80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
(一)收入:4,612,701.80元
1. 基金收入:4,577,596.66元
2. 利息收入:2,921.14元
3. 转移收入:32,184.00元
(二)支出:6,689,970.24元
绥宁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