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21〕10号)、《巩固壮大就业帮扶车间促进就近就业的若干措施》(湘人社规〔2025〕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乡村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5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现场调查和综合评审,现拟将绥宁县唐家坊镇林辉装饰材料店、湖南沣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绥宁县鑫勇种养农场三家企业退出乡村车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2026年4月14日-4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9-761113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