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21〕10号)、《巩固壮大就业帮扶车间促进就近就业的若干措施》(湘人社规〔2025〕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乡村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5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现场调查和综合评审,绥宁县唐家坊镇林辉装饰材料店、湖南沣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绥宁县鑫勇种养农场因营业执照注销、不符合乡村车间认定要求、经营不善等原因,现将其退出乡村车间。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