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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和平社区商贸街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和平社区商贸街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081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10-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10-15 有效期: 长期

1.项目概况
绥宁县和平社区商贸街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投资约2500万元。
2.资格要求
2.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招标代理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2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1)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2.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2.6招标代理机构摇号选取,必须由本公司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工作人员参加摇号选取。
2.7项目负责人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2.8为确保服务质量,参选的代理机构需在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备案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9竞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服务内容
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入窗申报、项目挂网、项目澄清、组织项目开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与项目招标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8万元。
5.报名事项
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17:30分前在绥宁县住建局505办公室报名参与选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不得再参加选取。
6.选取地点、时间及要求
本次选取活动定于2024年10月22日9:00分在绥宁县发改局二楼会议室正式选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参与者,视为放弃参加选取资格。
联系人:唐英平
联系电话:15173909968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致 : ( 选 取 人 名 称 , 填 空 项 ) 
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选取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有效和无保留的。
如果中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有 关法规以及竞选文件中所述内容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主动接受 各方以及社会监督,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未按竞选文件内容 向选取人提供服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竞选单位名称,填空项)
(填空项) 年  (填空项) 月  (填空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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