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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绥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绥宁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0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12万个,平均密度41个/平方公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4858.35亩(26323.89公顷)。其中,水田373599.75亩(24906.65公顷),占比94.62%;旱地21258.6亩(1417.24公顷),占比5.38%。另外还有4401亩(293.4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3396.15亩(226.41公顷),旱地1004.85亩(66.99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瓦屋塘、武阳、李熙桥、红岩、唐家坊、关峡、长铺子、寨市等乡镇,占全县耕地的68.12%。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1041.7亩(3402.78公顷),占比12.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7227.15亩(4481.81公顷),占比17.0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3301.75亩(9553.45公顷),占比36.2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0638.25亩(6042.55公顷),占比22.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649.5亩(2843.3公顷),占比10.8%。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15.75亩(41.05公顷);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96.15亩(66.41公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70.9亩(118.06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76.85亩(51.79公顷);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1.35亩(16.09公顷)。
(二)园地102329.4亩(6821.96公顷)。其中,果园41461.95亩(2764.13公顷),占比40.52%;茶园674.7亩(44.98公顷),占比0.66%;其他园地60192.75亩(4012.85公顷),占比58.82%。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长铺子、寨市、关峡、河口、麻塘、唐家坊、鹅公岭、李熙桥等乡镇,占全县园地的72.41 %。
(三)林地3624713.7亩(241647.5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749036.2亩(183269.08公顷),占比75.85%;竹林地558934.35亩(37262.29公顷),占比15.42%;灌木林地53790.6亩(3586.04公顷),占比1.48%;其他林地262952.55亩(17530.17公顷),占比7.25%。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40341.6亩(2689.44公顷),根据有关要求,我县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长铺子、寨市、麻塘、关峡、武阳、李熙桥、瓦屋塘等乡镇,占全县林地的 68.58 %。
(四)草地2176.5亩(145.1公顷)。都属于二级地类其他草地。
(五)湿地1798.05亩(119.87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内陆滩涂二级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240.9亩(6416.06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0461.15亩(697.41公顷),占比10.87%;村庄用地83472.3亩(5564.82公顷),占比86.74%;采矿用地1812.15亩(120.81公顷),占比1.8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95.3亩(33.02公顷),占比0.5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长铺子、寨市、关峡、李熙桥、红岩、武阳、瓦屋塘、唐家坊、长铺等乡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 69.42 %。
(七)交通运输用地42724.65亩(2848.31公顷)。其中,公路用地15742.5亩(1049.5公顷),占比36.85%;农村道路26977.65亩(1798.51公顷),占比63.14%;港口码头用地4.5亩(0.3公顷),占比0.01%。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基本上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9.9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022.6亩(3534.84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4016.7亩(2267.78公顷),占比64.16%;水库水面2426.85亩(161.79公顷),占比4.58%;坑塘水面4392亩(292.8公顷),占比8.28%;沟渠11798.55亩(786.57公顷),占比22.25%;水工建筑用地388.5亩(25.9公顷),占比0.73%。总体来看, 长铺子、关峡、李熙桥、寨市、武阳、红岩、麻塘等乡镇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4.48 %。
(九)其他土地57650.1亩(3843.34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1182.9亩(78.86公顷),占比2.05%;田坎56052.45亩(3736.83公顷),占比97.22%;裸土地380.55亩(25.37公顷),占比0.67%;裸岩石砾地34.2亩(2.28公顷),占比0.06%。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