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感谢侯所长,感谢人民公安,把骗我的骗子捉到了,还把骗我的钱财追了回来。”10月29日下午,绥宁县公安局寨市派出所院内,该县寨市苗族侗族乡李家村岩屋溪组杨某君,将一幅写有“显神通 保平安 除诈骗 保平安”锦旗送到该所所长侯志君的手上,并感激地说。
杨某君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二,今年刚满四十岁。因家居偏辟,父亲年满七十六,母亲年满六十六,又多病,家庭困难。七年前,兄弟三人找不着对象,都是光棍。
2013年在河南省南阳市一家具厂务工十多年的杨某君,喜从天降,经QQ上聊天,姚某相识。她介绍自己25岁,是绥宁县水口乡人,至今未婚。经网络联系,两人很对眼,姚某对他很满意,愿意他的女朋友。杨某君趁热打铁,当年赶回绥宁老家过年,邀请姚某到自己家做客,姚某于2014年2月到他家,以她父亲生病的名义拿了6000元,当天就走了,两人在电话中以老公老婆相称,姚某以各种理由从杨某君处骗了5万多元。2015年一次偶然机会,杨某君得知姚某是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已婚女妇女的真相,就要姚某退钱。姚打了一个5.2万元的欠条,分几次退还了1万多元。不久姚某把手机号及 QQ号全换了,失去联系,了无音讯。
杨某君人财两空,自己又急又气,想去法院起诉又无钱聘请律师,无计可施。2019年3月,绥宁县司法局寨市司法所干警送法下乡到李家村,杨某君前来咨询,得知情况后,司法所干警认为姚某涉嫌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权。
2019年3月19日,杨某君到绥宁县公安局寨市派出所报案。经寨市派出所初查后,2019年4月1日正式立案侦查,2019年4月9日,对嫌疑人姚某进行网上通缉。2019年10月3日,姚某被长沙岳麓公安分局抓获,2019年10月8日,姚某被刑事拘留。
寨市派出所干警做大量工作,姚某的亲属与杨某君协商达成和解,退还了3.85万元,杨某君的被骗损失全部追回了。杨某君向警方出具了不追究姚某刑事责任的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