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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寨市乡朝仪村下街人行道及下水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朝仪村朝仪村下街人行道及下水管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碧桂园10栋一单元16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12 17 14 30 (北京时间)前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朝仪村下街人行道及下水管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ZLZJSY-SN-202501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46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þ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元)

1

朝仪村下街人行道及下水管改造项目

  朝仪村下街人行道及下水管改造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460000.00

46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以上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相应证书和本单位2025年08月-2025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网页查询截图及承诺(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28日至2025年1212,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碧桂园10栋一单元1602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三)或者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提供2025年08月-2025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原始公章,一式两份,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14 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14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驻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碧桂园10栋一单元16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https://www.hnsn.gov.cn/hnsn/index.s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本公告函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杨先生

2、电 话:1587390517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朝仪村

2)地  址: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朝仪

3)联 系人:杨先生

4)邮  编:422600

5)电  话:15873905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称: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绥宁办事处地址:绥宁县碧桂园10栋一单元1602室

3)联系人:余应勇

4)邮  编:422600

5)电  话:18173951888

6)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授权委托书(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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