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2025年度报告
编制单位:绥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
一、园区概况
绥宁产业开发区原名绥宁工业集中区,2022年更名为绥宁产业开发区,位于邵阳市绥宁县,园区代码S439087,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为两园架构:楠竹产业园(主区)土地面积114.20公顷,四至范围为北临新水冲,南临车站路,东至袁家团,西靠大寨村,主要发展竹木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湘商产业园土地面积163.3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环园东路,南至教场路,西至环园西路,北至省道S221,主要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园区于2020年委托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写了《绥宁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绥宁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20〕8号。
园区发展概况:绥宁产业开发区地处绥宁县城北部,距县城2公里,于2004年3月开始筹建,2006年11正式成立常设管理机构绥宁县工业经济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市编办批准管理机构更名为绥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省编办批准管理机构更名为绥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06年列入邵阳市重点园区,2007年3月纳入省“十一五”开发区发展规划,2012年1月经市编办批准同意其挂“绥宁县楠竹产业园”牌子,并于2012年12月获得省发改委对于《绥宁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0)》(湘发改地区〔2012〕2039号)的批复。绥宁工业集中区2014年7月被纳入《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名录》(湘政办函〔2014〕66号),核准面积309公顷,2018年2月26日被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核准面积181.69公顷。
2014年6月,绥宁工业集中区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绥宁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4〕59号)。此次规划范围北至新水冲姚家,南至万家坪桥,西至联纸厂、东至哨溪村大湾田,规划面积3.09km2。集中区产业定位以竹木精深加工业为主导,辅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功能布局利用自然水系、道路骨架对地块的自然分割形成三个相对独立的工业小区:白岩水沿岸为竹木产品加工区;工人路东西两侧,车头江以北为竹木新材料精深加工区;工业集中区东部大湾田地区为农副产品加工区。
为了进一步推动绥宁县工业发展,加快绥宁县城镇化进程,实现工业兴县的宏伟战略,2014年10月,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邵阳湘商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法支持邵阳市12家省级园区建设湘商产业园。绥宁工业集中区选址在关峡乡建设湘商产业园,总用地面积约2.285km2。湘商产业园作为绥宁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方向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163.32公顷,其划定成果已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湘国土资函〔2017〕32号)。2019年1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发布《关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等33个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通过验收的函》(湘自然资办函〔2019〕1号),绥宁工业集中区主区181.69公顷,发展方向区163.32公顷。绥宁工业集中区2019年10月获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绥宁工业集中区开展调区扩区前期工作的函》(湘发改函〔2019〕179号),并于2020年4月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绥宁县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8号)。
绥宁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后,规划用地面积277.52公顷,形成“一区二园”,分为楠竹产业园(主区)和湘商产业园(发展方向区)两部分。其中:
楠竹产业园(主区):北临新水冲,南临车站路,东至袁家团,西靠大寨村,总规划面积约114.20公顷。
湘商产业园(发展方向区):东至环园东路,南至教场路,西至环园西路,北至省道S221。总规划面积约163.32公顷。
截至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41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39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个(在建),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2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2个在办);环评登记管理企业数量14个,本年度新增环评登记管理企业数量0个;环评目录外企业数量3个,本年度新增环评目录外企业数量0个;应办环评手续(包括登记)而未办的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0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个;不需验收的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新增不需验收的企业数量0个;应验收未验收的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0个,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0个;名录外不需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数量29个,本年度新增不需应急预案备案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7个,其中,本年度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0个;已办理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数量32个,其中,本年度办理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数量2个;本年度新增无需办理排污许可的企业数量0个;应办排污许可(包括登记)而未办的企业数量0个。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46.18t/a,氨氮14.618t/a,二氧化硫246.87t/a,氮氧化物185.53t/a,VOCs 0 t/a,其他0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按规划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措施。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1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汇总表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1 1、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开展空间发展布局,将空间管制融入园区规划实施全过程,规划用地不得涉及各类法定保护地,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严禁随意扩大现有园区范围。处理好联纸片区造纸产业退出后相关地块的功能规划,避免对后续使用产生遗留的环境负面影响。 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没有随意扩大现有园区范围。联纸片区相关地块已经按照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划。
2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落实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及报告书论述要求的产业扩展,做好与准入要求不符的现有产业的整改、搬迁与退出。园区应禁止新引进三类工业、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入驻。园区须按相关承诺时限要求做好宝庆联纸有限公司等企业造纸生产的退出,落实造纸产业退出后遗留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引导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转型发展不再进行化工生产。 严格执行园区企业准入制度,目前入驻企业涉及的产业主要为竹木精深加工业、农产品深加工业,均符合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的产业定位要求。严格执行了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没有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没有引入三类工业、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入驻。园区管委会和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按照准入条件做好了园区项目的招商把关。园区已按照要求落实相关要求,引导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转型为仓储业,不再进行化工生产。
3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园区应在2020年11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与配套管网的建设与调试。园区要做好雨污分流以减轻配套的污水处理厂负荷,各片区废水要实现应收尽收并排入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的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在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未投产之前,该片区禁止新引进涉水排放企业,园区管网建设未完成、生产废水未接管之前,新建涉废水排放的企业不得投产(含试生产)。优化园区能源结构,加强对气型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对环保投诉较多的天冠宏泰碳颗粒厂废气污染情况进行整治,落实各级环保督察相关整改要求。采取全流程管控措施,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现有入园企业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加强园区排污管理,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已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与配套管网的建设与调试。绥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新增处理规模10000t/d,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达到20000t/d,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维,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现楠竹产业园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项目已经完成验收手续,在线监测设备已经在环保部门备案并联网,其尾水排放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t/d。对“僵尸企业”天冠宏泰进行了清退处理。园区所有锅炉燃料改用生物质,同时对涉VOCs企业进行的污染进行整治,使其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落实了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入园企业均严格落实了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均完善了相应的环保手续。
4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方案,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加强对主要废水排放企业,尤其是湘商产业园污水厂建成前自行处置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防止超标排放;定期监测湘商产业园片区下游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逐步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在园区建设了6套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同时跟园区调扩区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制定园区年度自主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对园区环境进行自主监测。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厂尾水排放进行了自主监测。全年未发生废水废气不经处理偷排漏排情况。
5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风险管控,园区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加强了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园区管理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制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每年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6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拆迁安置计划。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加快现有企业周边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区的拆迁进度,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了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安置拆迁居民,建成了集中居民点,居民点周围未引进需要设置防护距离的项目和企业,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拆迁工作现已按照拆迁安置方案完成。
7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山体、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做好湘商产业园南面与镇区之间山体的保留以作为天然屏障。 园区建设期间加强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了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植被及时得到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2、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根据2020年《绥宁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园区管委会制定了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方案见下表。
表2 园区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或频次 监测因子
环境空气 楠竹产业园、湘商产业园及安置区学校等敏感点各设一个监测点。 每半年一次,每次连续监测3天,每天4次, 挥发性有机物、SO2、NO2、TSP、PM10、甲醛、二甲苯
地表水 绥宁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500m断面和下游500m断面 每半年一次,每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1次 pH、DO、CODcr、BOD5、NH3-N、总氮、总磷、F-、As、Hg、Cd、Cr6+、Pb、铜、锌、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
地下水 楠竹产业园和湘商产业园各设1个监测点 每半年一次,每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2次。 pH、总硬度、耗氧量、Mn、Cu、Pb、Cd、Hg、As、Cr6+、总大肠菌群、NH3-N、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硫化物、氰化物、石油类等。
声环境 各安置区和学校等敏感点均设一个监测点位 每季度一期,每期2天,分昼、夜进行 环境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
河流底泥 绥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各设一个监测点位 一年1次 pH、Pb、Cd、Hg、As、Cr、Cu、Zn、Ni 等
3、自行监测结果
根据园区自行监测结果显示,园区环境质量相关指标全部达标。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4〕26号)相关管控要求,明确了绥宁产业开发区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见下表:
表3 绥宁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表
园区分区管控应用情况分析:
1、严控产业准入:根据湘环评函〔2020〕8号:园区以竹木精深加工业为主导,辅以农产品深加工业。通过园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园区的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准入条件做好园区项目的招商把关,入园项目严格执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目前园区入驻企业涉及的产业主要为竹木精深加工业、农产品深加工业。没有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现有入园企业均符合环境管控主导产业要求。
2、强化空间布局约束
按调区扩区环评批复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有序开发建设。积极调处好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园区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安置小区周边未布局二类工业,较好的处理了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关系。园区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要求的部分企业已完成了退出,其余部分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升级。
3、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强园区环保公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2017年对绥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建成后处理规模从10000t/d增加到20000t/d,楠竹产业园工业污水委托绥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湘商产业园配套的污水管网都已完成,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于2022年投产运营阶段,在线监控平台已于上级环保部门进行联网,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t/d。园区“三线一单”中提到的“湘商产业园依托的污水处理厂排口在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上游1千米处”这个问题描述有误,湘商产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流域(兰溪河)在花园阁湿地公园的下游汇入巫水,两个地方位于不同河流,只是在各自下游交汇成一条河,故湘商产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与花园阁湿地公园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2)重点加强了VOCs排放企业的整治。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要求涉VOCs进行治理废气治理设备升级改造。
(3)通过加强对园区企业固废去向的监管,积极引导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本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一些废弃包装材料要求厂家进行回收,对生活垃圾落实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定期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检查监督,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的位置合理性、建设的合规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向企业提供对危废有处置资质单位名单供企业选择,并监督其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保障园区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4)落实了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4、园区风险防控
通过强化风险管控,园区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加强了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园区管理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绥宁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并于2025年8月27日完成了三级备案,备案号为430527-2025-003-G(县)、430527-2025-007-G(市)、430527-2025-047-G(省)。
园区污水处理厂、各企业危废暂存间等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大的区域均进行了防渗处理。
5、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集中区管委会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集中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淘汰现有燃煤锅炉。推动园区企业对现有的锅炉进行改建,使用生物质等清洁燃料锅炉。目前园区尚未有相关天然气管道入园的规划。2025年度园区用电688万千瓦时,生物质燃料35200吨。
(2)园区未引进高耗水企业,目前楠竹产业园供水由绥宁县自来水厂提供,湘商产业园供水由关峡自来水厂提供,没有取用地下水。2025年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小于70立方米/万元。
(3)园区管委会坚持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
综上所述,绥宁产业开发区总体上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为保障“三线一单”落到实处。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楠竹产业园已完成污水管网建设6310米,企业覆盖率为100%,雨水分流管1512米,楠竹产业园企业污水依托绥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绥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污水规模2万m³/d,2025年实际处理规模1.92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湘商产业园已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550米,企业覆盖率为100%,雨水分流管1900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托绥宁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绥宁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000m³/d,2025年实际处理规模102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为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14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650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40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8.65t/a,氨氮4.87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0t/a。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游家湾断面,根据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水环境质量报告,此断面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不涉及黑臭水体。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楠竹产业园污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绥宁产业开发区楠竹产业园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报告》已于2022年5月通过评估审核,评估结论是可以依托。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0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6.12t/a,氮氧化物25.22t/a,VOCs4.24t/a,其他0 t/a。现已完成中集、丰源、佰龙三家企业VOCs治理,经检测验收合格,治理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现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园区建成了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和监测微型站6个(袁家团白马滩、林辉家具、百竹园,湘商产业园贵太太、公租房、饮用水厂各一个监测点,监控平台设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大气PM10、PM2.5、CO、SO2、NO2、O3进行实时监控,有效对园区大气环境进行监控预警。根据2025年全年空气监测站的运行结果得知,园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内无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园区内不涉及污染地块。
(六)固体废物管理。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7个,产生量33544.5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26334.5t/a,自行处置2728t/a,外委处置4482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个,产生量32.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 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2.8t/a。园区内无工业固废集中处理设施。
(七)投诉管理。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
(八)园区信用评价。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办法,将生态环境管理作为企业生产运行底线工作,与企业信用管理挂钩,2025年没有发生环境事件,园区信用良好。园区信用评价的相关内容具体见下表。
表4 园区环保信用自评价汇总表
序号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自评分值(分)
1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1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1 0
4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1 0
5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2 0
6 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1 0
7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1 0
8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1 0
9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0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1 0
11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或由于产业园区原因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1 0
12 产业园区建成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 +1 0
13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14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设施和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2 0
15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2 0
16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4 0
17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直接评
为环保
风险园
区
0
18 产业园区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10% +1 0
19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2 0
20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1 0
21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1 0
22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1 0
23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1 0
合计 9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025年,园区始终坚持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将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放在首位,认真执行了《绥宁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绥宁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20〕8号)要求。2025年度园区环保工作主要开展情况如下:
(一)严把入园企业环保准入关口。切实履行招商引资入园企业“申请-考察-过会-签协议”等程序,在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中都由环保部门把关,申请项目表经环保部门审查,实地考察邀请环保部门参与,过会前征求环保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提出有异议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园。2025年,园区未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切实把好了企业污染源限止准入关,避免了在承接产业时,出现污染转移问题。
(二)开展全方位的园区环保现状排查。为摸清园区环保现状,提高园区环保工作管理水平,产业开发区安排环保工作人员组织园区“环保管家”技术团队,对园区范围内企业、雨污水管网、自然水体及污水集中处置设施进行了全面的现状调查,做到了环保监管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
(三)加强协调管理。2025年对园区管委会管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管理体制。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各部门联合审批,对企业的承建、运行全程跟踪,决不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
(四)创新管理方式,引进园区“环保管家”。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聘请了第三方技术单位担任园区“环保管家”,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依托第三方单位专业管理体系和技术力量,帮助园区提高生态环保管理水平,对园区企业进行高效科学监管,同时更加合理的做好园区环保建设规划。
(五)完善环保基础配套设施。积极筹措资金完善环保基础配套设施,目前已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及管网全覆盖,同时,根据雨污管网全面排查情况,对园区内管网破损、渗漏点位进行了修复,另外严格督促企业完善好厂区雨污分流设施和污水预处理设施。
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21〕488号),针对绥宁产业开发区在核查中存在的水污染问题,园区管委会特制定了《绥宁产业开发区水污染问题整治方案》,根据整改方案逐项落实。
(六)大力推动园区环境监管智慧平台建设。与园区环保管家全面配合,开展园区环境监管智慧平台搭建工作,通过安装各类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智能电表、视频监控、空气小微站等环保设置,将园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采用数字化管理模式,细化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是企业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园区部分企业环保管理水平较低,各类环保制度、环保台账有待完善;三是部分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放口设置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对园区内企业环保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方案,加大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宣全力度,集中对园区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环保管理人员管理水平。
2、强化监管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守法水平,服务园区企业发展。调整企业布局,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废水排放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二是督促企业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从产业开发区现有部分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调查来看,部分企业在节约用水、减少排污方面尚有潜力可挖。产业开发区应制定合理的政策,鼓励企业实施生产废水回用。
绥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