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4〕574号)要求,我局分解下达了绥宁县2024年省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共下达资金45万元,分别投向麻塘苗族瑶族乡和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为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效益,现对我县2024年省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为2024年7月18日-27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投资安排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绥宁县发改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绥宁县发改局湘西地区开发股
传真:0739-7611584
邮箱:snxx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