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 > 内设机构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
内设机构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股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机要、会务、政府信息公开、公务接待、政府采购、议案提案处理、平安建设、新闻宣传、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本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小康建设、机关“五险一金”、工会、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装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政工股(加挂宣传教育股牌子)。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老干和联系乡镇工作;负责党建、党群、纪检监察、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三)应急指挥中心(加挂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牌子)。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拟订本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各乡镇、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类和生产安全事故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 援;负责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建立本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县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县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有关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案卷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舆情应对、普法、公众知识普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规划;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和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信息发布和惩戒企业“黑名单”统计报送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防汛抗旱股(加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牌子)。组
织协调本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协调参与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负责管理地震宏观哨和观测站的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防的审定、管理、检查和监督;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金属冶炼(含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参与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牌子)。负责本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组织指导本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告知性备案,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加挂调查评估和统计股牌子)。承担本县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政工室: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工室日常工作由政工股承担。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