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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市苗族侗族乡
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湖南省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龙溢
    机构地址:寨市乡城内居委会
    联系电话:0739-7500160                              
    网    址:https://www.hns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简介

    寨市苗族侗族乡由原寨市、黄桑坪、朝仪乡合并而成,离县城16公里,境内有寨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乡总面积420平方公里,总人口3.3万人。下辖27个行政村,2个社区。寨市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至今还保留着大量明清时代的古建筑及历史文物,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指挥所旧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寨市古建筑群、高功山红军哨堡、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钟鼓楼等历史遗迹,有西河老街、西河花桥、窨子屋等核心景点,有绥宁县党性教育基地“绥宁党史陈列馆”,有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等大型特色民俗活动。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11.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舆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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