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能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灭火、税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档案、地方...
  •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防汛抗旱、气象、农机、农经、减负、畜牧水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供销、双拥等工作;联系水利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农村工作部分)、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
  •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业园区、企业改制、交通运输、治超、通讯、电力等工作。分管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挂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联...
  •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县红十字会、新华书店。
  •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政法、信访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联系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武警中队。
  •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城管和综合执法等工作。分管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住房公积...
  • 负责民政、林业、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物流寄递、邮政、石油、烟草等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县石油公司、县烟草公司、县邮政公司。
  •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城管和综合执法等工作。分管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负责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分管县乡村振兴局。
  • 负责水利、库区移民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水利工作部分)、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联系县气象局、县水文站。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