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宁县县城规划区居民自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5-11-12 16:3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为系统解决县城规划区内自建房领域存在的层高超限、风貌杂乱、审批滞后、安全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规范绥宁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居民新建、重建、改(扩)建的自建房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绥宁县县城规划区居民自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时间2025年12月11日。

联系人:肖春良

话:0739-7611805

址: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编:422600

箱:1619379129@qq.com


关于《绥宁县县城规划区居民自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绥宁县县城规划区居民自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行文版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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