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民委员会水渠改造以及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民委员会水渠改造以及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本次水渠改造以及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项目实际实施数量为准。
(2)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水渠改造以及农田灌溉设施建设;
本次采购范围存在采购人业务来源的不确定性,采购人不承诺授予中选人标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数量。
(3)工期:计划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村委会通知为准)。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4100.00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转账
户名: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民委员会
户行: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熙支行
账号:82011950000007557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递交时间: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账户。
备注用途: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响应保证金
(5)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不包括后备候选人)的供应商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及后备候选人的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30天内。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7)质量要求:①符合国家规定、行业规范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强制认证和环保要求要求(按最新版执行)。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万元) |
基本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水渠改造以及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
41.00 |
按照采购人及施工图纸、期限等要求完成。 |
水渠修建、PVC引水管安装、水轮泵(购买以及安装)、蓄水(引水)池修、混凝土杆φ190-10(购买以及安装)、导线架设JKLYJ-1-70、低压直线横担组装(190-10)、低压耐张横担组装(190-10)、拉线制作、接电牌(制作以及安装)等。 |
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为410000.00元(单价合同,各单项报价单价不得超单项限价单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9%(具体税率以税务局要求为准)。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大写含税报价,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是指在资格要求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格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评审价格一致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项目完成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甲乙双方在作出有效最终结算1个月内,甲方按照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至总结算总金额的97%,剩下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一年,从竣工之日起算)后无息支付;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具体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由采购方公司政策确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 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关于农田灌溉设施建设(电力方面)需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地址: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
响应文件中附由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确认的《踏勘现场确认表》,若未提供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在绥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了解信息,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委会。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文件要求密封,待评审时统一开启。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委会。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未进行文件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www.hnsn.gov.cn)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询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
邮编:422600
联 系 人:刘先生/曾先生
电 话:13534089032/15211029367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政府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
邮编:4226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842988358
投诉受理部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政府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
邮编:4226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842988358
附件:关于绥宁县李熙桥镇苏洲村村民委员会水渠改造以及农田灌溉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响应文件格式(1)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