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内设四个股室: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739-767209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会务、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绩效考核、廉政建设、党建、组织人事、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普法、双拥等行政事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二、财务股。办公电话:0739-7616215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
三、基金监管与法规股。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管理制度,完善专家库。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股。
办公电话:0739-7788039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
拟订全县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和经济性评价。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