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湖南养天和宝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宁金屋店、湖南养天和宝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宁黄土矿惠民药店目前因业务调整和升级,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第六十九条第(十六)项的规定,经核准,自2024年12月3日零时起解除湖南养天和宝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宁金屋店、湖南养天和宝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宁黄土矿惠民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绥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